第一步:计算应纳税所得额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= 年收入 − 60,000元(起征点)− 社保公积金(专项扣除)− 专项附加扣除 − 其他扣除
第二步:查税率表
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在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
第三步:计算应纳税额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− 速算扣除数
举例:年收入20万,社保公积金年缴2万,专项附加扣除年3.6万。
应纳税所得额 = 200,000 − 60,000 − 20,000 − 36,000 = 84,000元
适用第二档(36,000~144,000):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2,520
应纳税额 = 84,000 × 10% − 2,520 = 5,880元
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,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。
核心公式:
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= 累计收入 − 累计免税收入 − 累计减除费用 − 累计专项扣除 −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− 累计其他扣除
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=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率 − 速算扣除数)− 累计减免税额 −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
为什么每月扣税不同?随着月份增加,累计收入上升,适用税率可能"跳档"。这正是为什么很多人感觉下半年扣税比上半年多的原因——不是加税了,而是累计收入进入了更高的税率档位。全年总税额不变,只是预扣节奏不同。
第一步:确定减除费用
• 每次收入 ≤ 4,000元:减除 800 元
• 每次收入 > 4,000元:减除收入的 20%
第二步:计算应纳税所得额
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 − 减除费用
第三步:查三级税率表
• ≤ 20,000元:税率 20%,速算扣除数 0
• 20,000~50,000元:税率 30%,速算扣除数 2,000
• > 50,000元:税率 40%,速算扣除数 7,000
举例:劳务报酬30,000元
减除费用 = 30,000 × 20% = 6,000元
应纳税所得额 = 24,000元 → 税率30%,速算扣除数2,000
应纳税额 = 24,000 × 30% − 2,000 = 5,200元
方案一:单独计税(优惠持续至2027年底)
1. 年终奖 ÷ 12 → 用商数在月度税率表中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
2. 应纳税额 = 年终奖 × 税率 − 速算扣除数
方案二:并入综合所得计税
将年终奖与全年工资收入合并,作为综合所得按年度税率表统一计算。
选择建议:
• 低收入群体(年应纳税所得额较低):合并计税通常更划算(利用低税率档位)
• 中高收入群体:单独计税通常更划算(避免拉高综合所得税率)
• 不确定的话,两种都算一遍,选税额低的!
计算规则:
• 月应纳税所得额 = 月收入 − 5,000元
• 使用月度税率表(7级超额累进)
• 不扣除社保公积金及专项附加扣除
• 由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,无年度汇算清缴
举例:非居民个人月工资30,000元
应纳税所得额 = 30,000 − 5,000 = 25,000元
适用月度税率表第4档(25,000~35,000):税率25%,速算扣除数2,660
应纳税额 = 25,000 × 25% − 2,660 = 3,590元
7项专项附加扣除(2025年现行标准):
1. 子女教育:每个子女2,000元/月(从3岁到博士研究生)
2. 继续教育:学历教育400元/月(最长48个月),职业资格取得当年3,600元
3. 大病医疗: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15,000元的部分,年度扣除上限80,000元
4. 住房贷款利息:首套住房贷款1,000元/月(最长240个月)
5. 住房租金:直辖市/省会1,500元/月;市辖区>100万人口1,100元/月;其他800元/月
6. 赡养老人:3,000元/月(非独生子女由兄弟姐妹分摊,每人≤1,500元)
7.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:每个幼儿2,000元/月(2023年1月1日起施行)